近日,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渭南中院”)对27亿假黄金骗贷案进行公开宣判。这起涉案金额巨大、横跨多年的骗贷案迎来司法层面的最终裁定。据渭南中院,2011年至2016年,犯罪嫌疑人张青民伙同他人用自制掺钨假黄金在陕西、河南等四家金融机构办理黄金质押贷款,造成四家金融机构损失共计27亿余元
2026年3月27日,该院对犯罪嫌疑人张青民贷款诈骗、张淑民洗钱违法所得没收一案公开宣判,裁定依法追缴张青民、张淑民二人在塞浦路斯购买的17套房产、7个银行账户内资金及其孳息,返还被害单位。该案背后折射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“三查”不尽职、押品管理严重失效、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等内控管理方面的诸多缺陷
2018年,原银监会对19家涉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,并处罚104名责任人。2026年3月27日,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张青民贷款诈骗、张淑民洗钱违法所得没收一案公开宣判,裁定依法追缴张青民、张淑民二人在塞浦路斯购买的17套房产、7个银行账户内资金及其孳息,返还被害单位